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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空旅客手册(二)

 

变更 旅客购票后,如果要求改变航班、日期、舱位等级,必须在航班飞机离站24小时前通知航空公司,航空公司根据实际可能积极办理。但每本客票只能变更两次,两次以上,须重新填写客票,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
退票 旅客自愿退票,可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处办理。退票时,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团体旅客另行规定)航班离站24小时前提出退票,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之内、两小时以前,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两小时之内,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三)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不收退票费。
客票遗失 旅客遗失客票,应以书面形式向航空公司或其销售代理人申请挂失。在旅客申请挂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航空公司不承担责任。 在旅客向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提供了令其满意的证明后,航空公司或代理人可为旅客补开不可退票的新客票。定期客票遗失,要求退款,按不定期客票有关规定办理。
乘机 旅客应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规定离站前90分钟到达指定机场,凭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乘机手续。航班规定离站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误机 误机是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其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如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佘座位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将积极予以安排,旅客应服从航空公司安排,不收误机费。旅客误机后,如要求退票,应到原购票地点办理。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要求退票的,航空公司将按客票价的50%收取误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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