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机 票、有效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机场,凭
机的护照、签证及旅客证件办妥乘机及出境等各类手续。旅客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到达 指定机场或携带的护照、签证及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办妥乘机和出境等各类
手续引出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旅客自负。
机场费 对每一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机场出境的国际旅客,收取机场费人民币
90元。对待持有外交护照的旅客,24小时内过境的旅客以及12周岁以下儿童,免收机 场费。
退票 由于承运人及旅客本人原因,旅客未能按客票列明的航班旅行,旅客申请退
票,可按规定办理退票。退票只限在原购票地点或经航空公司同意的地点办理。
计重免费行李额 在国际地区航线上,按旅客票价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
免费交运的行李额为:一等票价客票40公担,公务票价客票30公斤,经济客票20公 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适用于中美、中加国际航线上的行李运输。
按旅客所购票票等级,对每一全价票或半价票的旅客交运的免费行李额为:一级和公 务票价,免费交运行李为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不得超过62英寸(158厘米)。经济和
旅游折扣票价,免费交运的行李件数为两件,每件最大体积(三边之和)不得超过62 英寸(158厘米),但两件之和不得超过107英寸(273厘米),每件最大重量不得超
过32公斤。按成人票价10%付费的婴儿可免费交运一件行李,但体积(三边之和)不 得超过45英寸(115厘米)。另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式或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
一辆。超过规定的件数及超过规定的最大体积的行李,应交付逾重行李费。
随身携带物品 除计重免费交运的行李外,每一持有全价或半价客票的旅客,
还可免费随身携带下列物品:女用手提包一个、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毯一条、 手杖一根或伞一把、在飞行途中用的少量读物、小型照相机一架、小型望远镜一具、
婴儿食物(限旅途中食用)、婴儿摇篮(限一个)、供病人行动的可折叠的轮坐椅或 一副拐杖或撑架或假肢。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