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旅客误机,误机后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答:误机系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因其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而未能乘机。旅客误机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旅客发生误机后要在航班离站时间后的次日中午12点(含)以前到机场售票处或承运人售票处及承运人的地面代理人售票处办理误机确认手续。
2、已获误机确认的旅客,如要求改乘该乘运人的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可办理变更手续,免收误机费一次。
3、客票变更后误机的旅客或误机后未办理确认的旅客,如要求继续旅行,应交付客票价20%的误机费。
4、旅客误机变更后,如要求再次变更航班、日期应交付50%的变更手续费。
5、旅客误机后或误机变更后,如要求改变承运人或退票应交付50%的误机费。
6、团体旅客误机,据云航运输总条件规定,团体旅客误机有两种情况,为为已停办,但未到起时间,二为过了起时间,前一种收50%的误机费。客票作废,票款不退(承运人原因除外)。
7、由于承运人或销售代理人的原因造成旅客误机,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承运,如旅客要求退票,按非自愿退票办理。
机票变更须知
客票变更是指旅客购妥定期客票后,要求改变航班、日期和舱位等级。客票变更分为非自愿变更和自愿变更两种:非自愿变更是指由于承运人原因而需要变更;自愿变更是指由于旅客原因要求变更。
如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该承运人的后续航班;或征得旅客及被签转承运人的同意后,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当然,后续航班及被签转承运人航班有座位的情况下才能办理。
旅客自愿要求变更日期、航班和舱位等级(不包括变更承运人),在后续航班有可利用座位的情况下,在航班离站时间前要求变更,可免费变更一次。如要求变更舱位,须补齐舱位差价款。
客票变更后如旅客再次要求变更,在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含)之前提出,收取票价5%的变更手续费;在航班离站2小时之内要求变更,收取客票价10%的变更手续费。
客票变更后旅客要求退票,在航班离站2小时前提出,旅客应交付的退票费不得低于客票价的10%,在航班离站时间2小时以内要求退票,应付客票票价20%的退票费,如航空公司有具体规定则按航空公司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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